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

2026-08-24 10:21:20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鲁环发〔2026〕4号

SDPR-2026-0260002


(资料图)

各市生态环境局:

现将《山东省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的衔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试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行政许可处 刘斌,0531-51798303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8月12日

山东省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pdf

(此件公开发布)

一图看懂丨《山东省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专家解读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